(this is not from his blog, this is from his Facebook "黃牧"
http://www.facebook.com/silaswong)
我自己每天靈修時,深感容易因循乏味,且坊間沒有同志(LGBTIQ)信徒的靈修材料,因此便在這裏一試,以較貼合這社群的經文及思考方式來為自己及大眾提供這個每天靈修的欄目。
每天靈修(一):上帝的設計原為互相扶助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覺得羞恥。」(創二:24﹣25)
עַל־כֵּן֙ יַֽעֲזָב־אִ֔ישׁ אֶת־אָבִ֖יו וְאֶת־אִמֹּ֑ו וְדָבַ֣ק בְּאִשְׁתֹּ֔ו וְהָי֖וּ לְבָשָׂ֥ר אֶחָֽד׃
וַיִּֽהְי֤וּ שְׁנֵיהֶם֙ עֲרוּמִּ֔ים הָֽאָדָ֖ם וְאִשְׁתֹּ֑ו וְלֹ֖א יִתְבֹּשָֽׁשׁוּ׃
上帝見到祂造的亞當(原意為人,也是人類之代表)獨居不好,於是從他身上取來肋骨,造成夏娃,是為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代表兩者關係切肉不離皮。且二人當時亦肉帛相見,毫不尷尬,當然二人交歡相合成為一體亦屬必然。
然聖經描述這原創目的是為表明上帝為人類建設伴侶關係,目的是為彼此相助和互相補足。雖然是Adam and Eve而並非Adam and Steve,但並沒抺煞了親密的互補互助關係才是至終目標。由此,當人類演變過程中(如各種生物的各類自生的變化),出現了Adam and Steve的男男模式或Eve and Ada的女女模式時,我們便訝異不能接受。
祗要符合聖經設計原意的伴侶關係,比單單宣揚一夫一妻卻常有貎合神離或同床異夢的伴侶相處情況應為更美好。故此,不論男女、男男或女女的伴侶關係,祗要合乎這基本互相夫助的原則,那麼便沒有違反了上帝原先的設計。雖則有人以為生兒育女是上帝設計的一部份,但現代人選擇不生育或獨身者也大有人在;故也不能以此理由反對同性結合。
願上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明白並遵行祂的旨意!
問題:現代男女婚姻破裂頻仍,家庭問題重重,我們對婚姻制度是否還抱持這是唯一的結合方式和家庭制度,抑或讓真心相愛的男男和女女也加入這種結伴同行的制度,叫這世界的伴侶關係更加多元和美好?
詩歌: 愛的真諦
http://youtu.be/scL5gWJgLv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