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 epistemic probability
張國棟博客
http://hkepistemologist.wordpress.com/2010/07/23/%e6%b7%ba%e8%ab%87-epistemic-probability/(基於近日某討論,我發現原來以下理論對很多人可以是很陌生的,那麼,不如在這裡寫一寫。)
當我們有一個主張,而我們提出理由支持那主張,那就會出現一個論證 argument,有結論 conclusion(即那主張),也有前提 premises(即那些理由)。
當我們十分堅持那論證是正確的 valid ,並且那主張是真確的 true,其意義就是聲稱,那些理由極可能或甚至絕對地令那結論是真確的。
但這個「極可能」和「絕對」可以怎樣理解?人們或許會自然地想到或然率理論。因為那裡提示我們有三種確定數值的方法:
一,古典理論,所有可能性的出現機率均等。Example: throwing a die.
二,relative frequency theory ,按過往實際數據推斷某可能性的出現機率。Example: insurance company determining the chance of people under 26 getting car accidents.
三,subjective probability,個人判斷某可能性的出現機率。Example: the chance of Spain winning the World Cup (before this event happens of course).
好像是 subjective probability theory 也適用的,是那些判斷某主張有多合理的處境。當您上某課程時,聽到兩個 competing 的理論,您判斷理論A應該比較合理,這個判斷就是一種 subjective 的 probability。當然,您不必要對這判斷 assign 一個數值,說那理論有 60% 可信性,但其精神仍然相近,就是您對那理論的態度,並不是完全接受或拒絕,而相對地,您認為那理論較另一個理論合理。這些比較,有時用數字來代表,可能較方便,但卻是不必要的。
這樣的可能性判斷的精神,可廣泛地應用在任何人對某些主張的合理性或真實性的判斷。但由於已離開了或然率理論裡如何斷定某數值的場域,所談論已不一定再是事件的出現機會,而是任何概念在任何系統裡的合理性,一般學者會用另一個字眼來表達,免生混亂。那字眼就是 epistemic probability。這概念可以用來描述和分析任何論證。例如,當甲聲稱他的論證是十分強而有力的,用 epistemic probability 的語言來表達,那就是甲判斷他的論證的 validity、結論與及前提的 truth,皆是可能性極高的。甚至,在所謂 deductively valid 的 argument 裡,甲實質上在聲稱,當所有前提皆為真,結論必然會是真的。
(嚴格來說,任何論證裡都可以有兩類判斷,一是對前提的真實性作出判斷,一是對推論的結構作出判斷。前者牽涉到 truth of premises,後者牽涉到 vaildity of the inference。但這區分,我在這裡不多解釋了。若有某些名詞顯得陌生,各位可以在 Google 搜尋其定義。)
從以上討論我們至少可以學習兩個功課:
一,任何對一主張的判斷,均可用 epistemic probability 的語言來分析和討論。這個分析和討論,並不會無端把問題「知識論化」,彷彿變了質、或被騎劫了,彷彿只是知識論學者井底之蛙地扭曲別人的觀點。
當甲十分肯定他所主張的為真,十分肯定他提供的理由成立,這些「肯定」,在意義上即是說那主張是「極可能」為真的,或那些理由「極可能」或「絕對地」支持著那主張。如果甲的堅持還包括他強烈地拒絕接受別人的意見,認為別人錯得很離譜,即使他從來沒有用過「極可能」或「絕對地」等字眼,我們更可以用「極可能」或「絕對地」等字眼來討論和分析他的論證是否合理。再一次,這並不會無端把問題「知識論化」,彷彿變了質、或被騎劫了,彷彿只是知識論學者井底之蛙地扭曲別人的觀點。
再重申,任何討論,若牽涉到思考法則和合理性,不管是聖經研究抑或政治爭議,都可以用這類「極可能」或「絕對地」等字眼來分析。並且,這沒有使那課題的討論變質。
二,這樣的分析和討論,並不全都與模態(modality)有關的,模態基本上是形而上的,它跟或然率理論裡的古典理論和 relative frequency theory 關係比較密切,但去到 subjective probability 的處境,就開始模糊。甚至,在 epistemic probability 的處境裡,即對某主張作出判斷的情況下,模態是十分不相干的。固然,我們仍然可以說,當甲對命題A作出判斷說「這極可能是真的」,他即是認為在芸芸可能世界裡,A為真的那些可能世界的數目遠遠比A為假的那些可能世界的數目的高。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堅持 epistemic probability 仍然是模態討論裡的一部份,但這跟典型的或然率理論所要談的甚麼事件的發生機會有多高,已有性質上的不同。因此,把 epistemic probability 稱作為一種模態討論,是十分牽強的,會反映出說這話的人不懂相關知識,有點搞亂了。
(Alex's comment: Educational!
)